王晨在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关于中国互联网发展和管理》专题讲座时表示,我国依法加强对互联网基础资源、关键环节以及信息内容服务的监管。一是规范域名、IP地址和登记备案、接入服务管理;二是建立互联网信息服务准入退出机制。依法对涉及意识形态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网络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审批,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年度审核、行政处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有关部门协同处置有害信息、防范境外有害信息渗透的工作机制。三是积极探索网络实名制。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推行论坛版主实名制、取消新闻跟帖“匿名发言”功能取得实效,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用户身份认证工作正在探索之中。
他说,同时,我国初步形成了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立足国情,以我为主,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建设,初步形成了安全与发展并重、管理与技术相结合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