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实名制7月开始施行 或为营业税征收埋伏笔



  工商总局昨日发布了网络交易新规,从7月1日开始实施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开网店必须实行“实名制”,向平台经营商提交个人姓名及地址等真实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出台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过,也有人担心,实名制网店的下一步将是向买家开征营业税。

  个人网店实行实名制

  今年4月,工商总局曾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这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终出台的《办法》与意见稿改动不大,办法分为6章、44条,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义务、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的义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中,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专家表示,工商登记注册并不针对所有网店,不符合注册条件的网店买家只需向平台经营商提交真实信息即可。专家称,注册申请营业执照必须具备2个关键条件,一是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二是必须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即办公室。但是,多数网店商户不具备这2个条件,所以他们无须注册申请执照。

  据了解,国内大型电子交易平台网已经开始执行“实名制”,例如淘宝网就需要核实网店经营者的真实身份和账号信息。

  交易违规最高罚3万

  规定包括,在网络消费凭证方面,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在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办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信息,负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销毁义务;不得收集与提供商品和服务无关的信息,不得不正当使用,不得公开、出租、出售。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反这一《办法》有关规定的,最高可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征收营业税埋伏笔?

  今年以来,网络购物市场发展尤为迅速,数据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突破千亿元,达到1026.9亿元,同比增长119.4%。预计2010年整体市场交易规模将达4755亿元。据悉,新《办法》是我国首次对电子商务网络购物行业制定的法律法规。

  新《办法》的出台引起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尤其是“网店实名制”的规定引发社会热议。此前,对于网络实名制的争论一直是坊间的焦点话题,不过大多数人对于网店实名持肯定态度,认为此条新规能净化网购环境,淘汰不良商家,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对于部分买家来说,他们的隐忧在于这一政策是否在为后续政策埋下伏笔:政府随后是否将征收营业税。一位在淘宝上经营化妆品店的店主表示,实名登记注册之后,紧接着就会像实体店一样进行税务登记、缴纳营业税,长此以往,经营成本增加,网店商品的价格肯定会上涨。一位购物网站人士指出,对个人开网店是否注册的条件,在细节上还是说的不明确,一旦工商查处认为应该办照,网店能说不吗?

 

北大青鸟网上报名
北大青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