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搜狗诉腾讯一案,市二中院认为,腾讯的QQ拼音输入法软件在个性化设置的过程中,采取诱导的方法,使用户倾向于不选择其计算机中已有的“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涉案软件的性质、侵权行为的情节和影响,市二中院一审判决腾讯赔偿搜狗经济损失20万元及诉讼支出3.1万元。
此前,市一中院则支持了腾讯诉搜狗的诉讼请求,认定搜狗构成虚假宣传,需赔偿腾讯20万元及诉讼支出4万元。双方基本上打了平手。